EAST 5.0提升数据质量势在必行
2022-04-13

east5.0,east监管报送

中国银保监会于2022年1月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数据标准化(2021版)》(EAST5.0),发布近2个月的时间里各家行都已基本学习EAST5.0的标准要求,并结合本行的业务范围、核心系统数据情况开展了字段映射和逻辑关系分析工作,同时进行自动化数据采集开发工作,确保5月18日报送截止时间前按时完成历史数据集中采集的报送

近期,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一批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数据质量领域违法违规案件21家银行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等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合计8760万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总体为以下两个方面:

l 漏报错报EAST数据

l 部分数据交叉校核存在偏差

2020年银保监开出2次处罚中错报和漏报也是问题重点,时隔2年此问题仍比较突显,从根源问题来看的话,也是反映银行整体数据治理能力、数据质量管控、统计制度完整性和统计流程贯彻落实力度, 针对发现的问题银保监会督促银行机构严肃追责问责,深挖数据质量违规问题背后的治理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根源性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完善机制缺陷,弥补制度漏洞银保监会明确强调了监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是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的内在要求,更是贯彻落实政策部署和监管要求的具体体现。对金融机构而言已进入强监管时代,要切实承担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对照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的相关要求,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强化数据质量管控,持续提高数据报送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EAST5.0填报重点 解决错报漏报

结合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对EAST5.0填报内容进行梳理,分析跨系统数据交叉核对项,协助银行采集数据时保证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一、各项贷款:

问题事项

处罚银行机构次数

占比21家机构比例

《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

18

86%

《个人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

10

48%

贸易融资业务存在偏差/漏报/未报

12

57%

不良贷款余额错报/存在偏差

7

33%

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存在偏差/漏报/未报

12

57%

各项贷款主题下的处罚事项是最多的,21家银行中86%的错报《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针对问题情况总结的填报要点如下:

1.按照整表说明采集信贷业务数据,表中的【信贷业务种类】项目列示信贷业务枚举值,包括各类贷款业务、贴现与买断式转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垫款、非现金管理的委托贷款等,因此银行需要分析出本行业务中应在《对公信贷业务借据》中填报的数据;

2.逾期贷款数据填报,采集《对公信贷业务借据》、《个人信贷业务借据》表中【欠本金额】、【欠本日期】、【欠息日期】条件下计算的逾期贷款余额,与1104报表《G0102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情况简表》:逾期90天以上贷款形成交叉校验和数据验证,同理可以分析逾期60天以上贷款;

3. 不良贷款余额,《对公信贷业务借据》、《个人信贷业务借据》表按【贷款五级分类】项目汇总出各项贷款五级分类的余额,与1104报表《G0102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情况简表》各项贷款五级分类余额进行校验,验证5.0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

4. 《贸易融资业务》表填报对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贸易项下的融资或信用便利的余额,包括打包贷款、押汇、保理、议付信用证、买方信贷、卖方信贷、福费廷等业务,是不包括由本行开出的保函及信用证,本行开立的保函及信用证在《保函及信用证》表中报送,表中的【贸易融资品种】枚举值列示了本表基本涵盖的贸易融资业务,银行依据此项业务类型分析出银行所涉及的贸易融资业务

二、表外授信业务:

问题事项

处罚银行机构次数

占比21家机构比例

《表外授信业务》表错报

16

76%

保函业务错报/漏报

4

19%

贷款承诺业务错报/漏报/未报

9

43%

跟单信用证业务错报/漏报/未报

9

43%

委托贷款业务漏报/未报

9

43%

其他担保类业务存在偏差/漏报/未报

7

33%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存在偏差

1

5%

表外授信业务主题下问题数量占据第二位,问题较多主要在《表外授信业务》的填报,总结填报要点如下:

1.《保函与信用证》表报送范围为跟单信用证、保函、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销售与购买协议、其他担保类业务、承诺、其他承诺,与1104报表《G0101表外业务情况表》担保类、承诺类业务口径一致,G0101担保类下的承兑汇票业务在EAST5.0中填报至《票据出票信息表》。同时银行应准确填报表外业务的合同起始日期、到期日期、状态等信息,并确保这些信息与账户余额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2.保函业务、跟单信用证业务、贷款承诺业务的填报,《保函与信用证》表中的【业务种类】项目区分不同的业务,可以与《G0101表外业务情况表》的跟单信用证、保函、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不可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其他承诺项目进行数据交叉核对和验证。

三、资金交易信息:

问题事项

处罚银行机构次数

占比21家机构比例

债券投资业务错报/漏报/未报/存在偏差

12

57%

公募基金投资业务漏报/未报/存在偏差

9

43%

权益类投资业务漏报/未报

17

81%

投资资管产品业务漏报/未报/存在偏差

12

57%

私募基金投资业务未报

2

10%

资金交易信息主题下问题数量排位第三,21家银行中,权益类投资业务有17家银行未报或漏报情况,过半的银行采集债券投资业务、投资资源业务时有漏报、未报、存在偏差,总结填报要点如下:

1.自营资金业务报送范围在EAST4.0和5.0都做出了明确具体业务小类的说明,权益类投资业务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上市股票、非上市股票、其他权益类投资,并且与《G3101投资业务情况表》中权益类投资项目按类别进行交叉校验和数据验证。同理,债券投资、公募基金投资、资管产品、私募基金投资业务类别都有明确说明,且能够与《G3101投资业务情况表-底层资产投资情况》、《G3101投资业务情况表-非底层资产投资情况》形成数据交叉检验与核对,保证投资类业务明细完整和准确报送。

2.投资资管产品、私募基金产品需要银行穿透至底层基础资产信息、发行方信息等,需要银行业务流程中做好此类信息采集,并能维护到银行业务系统或者数据补录系统中,可以通过平台功能对信息采集完整性、准确性做好管控

四、会计记账信息:

问题事项

处罚银行机构次数

占比21家机构比例

《对公活期存款分户账明细记录》表错报/漏报

7

33%

《个人活期存款分户账明细记录》表错报

7

33%

《对公信贷分户账》表错报/漏报

7

33%

《总账会计全科目》表漏报币种信息

1

5%

分户账与总账比对不一致

9

43%

漏报分户账/漏报总账或分户账

10

48%

未在开户当月报送账户信息

5

24%

会计记账信息主题的问题数量继理财业务排位第五,数据填报问题主要集中在分户账和分户账明细记录、总账科目的漏报和错报,以及总分核对不一致的情况,总结填报要点如下:

1.《总账会计全科目》表EAST表中的核心主干了,所有的分户账、分户账明细记录、其他业务表的余额和交易金额,以明细科目编号与之核对校验,并分析出具体科目下业务数据未报、漏报等情况。

2.《总账会计全科目》结合《内部科目对照表》对科目业务子类的分类,可以与1104《G01资产负债项目统计表》形成交叉校验,保证总账全科目数据已采集完整和准确。

3. 存款业务分户账、信贷业务分户账、内部分户账的账户余额与之对应的分户账明细记录进行核对校验,以确保交易数据已全量和准确地采集。

4. 各业务分户账明细记录中采集的对方账号、对方户名、对方行号、对方行名都应穿透填报,不允许填报过渡账户,除交易对手为第三方支付平台、代付业务中涉及多个交易对手的情况。

五、信贷管理信息:

问题事项

处罚银行机构次数

占比21家机构比例

贷款核销业务存在偏差/漏报

15

71%

漏报授信信息

1

5%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存在偏差/错报/漏报/未报

14

67%

信贷管理信息主题下,21家银行中有过半的银行采集贷款核销、信贷资产转让数据时有漏报、存在偏差和未报的情况,总结填报要点如下:

1.《资产核销表》报送已核销的个人贷款、对公贷款、信用卡以及其他债权和股权资产信息,对于资产核销会经历一定的时间过程,数据采集过程中需要持续跟踪和获取银行业务系统中的相应业务数据信息以确保准确、及时上报资产核销明细数据。

2.《信贷资产转让》报送直接转让债权、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通过其他方式转让等,以及对应的信贷资产转入业务,行内机构间转让也需报送,可以与1104的《G34信贷资产转让情况统计表》交叉校验和数据验证

六、表内外担保信息:

问题事项

处罚银行机构次数

占比21家机构比例

抵押物价值存在偏差/漏报

13

62%

表内外担保信息主题下有过半的银行填报《表内外业务抵质押物》表中的抵质押物价值存在偏差或者漏报,《表内外业务抵质押物》报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各类质押、抵押物信息,保证金形式的押品不在本表中报送,银保监明确规定押品纳入银行全面风险管理,要求银行健全押品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押品管理信息系统、真实及完整保存押品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银行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对押品的管理,保证抵质押物价值报送的准确性。并且与1104《G13押品情况统计表》进行交叉校验核对,以保证《表内外业务抵质押物》表报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客户信息:

问题事项

处罚银行机构次数

占比21家机构比例

《关联关系》表错报/漏报

10

48%

客户信息主题的主要问题集中于《关联关系》表的错报或者漏报,客户的关联方信息填报对业务人员提出了不低的要求,包括需要知道关联方的定义来确认谁是关联方、以及哪些关联方需要采集报送、关联关系类型是哪一类,这对银行业务人员来说需要一定的培训和学习,以及外部资源的支持,EAST5.0《关联关系》表报送机构收集的对公客户以及机构互联网贷款合作方的关联关系,互联网贷款合作方的关联关系是5.0新增的关联关系报送,银保监明确了应采尽采的原则,可以通过授信尽职调查、外部数据源查询等途径获知的关联关系,对银行而言获取客户的关联方信息及关联关系类型等各类数据的确需要外部专业数据源的支持,完善客户关联方的各项信息采集并准确填报《关联关系》表.

EAST5.0报送优化机制

上述我们依据这次专项检查发现具体问题梳理EAST5.0填报内容、填报要点、交叉校验的报表,数据标准化和明细化是监管数据报送的明显趋势,需要银行进行精细化的管理机制,综合全行如何保证EAST数据报送全面性和准确性是一项需要从各方面管理的课题,改善机制可以考虑以下几方面:

1.银保监会自2018年先后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关于开展监管数据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都强调了数据治理的重要性,数据治理在商业银行评级要素中占比5%,银行应当在数据治理的制度中包括以EAST监管数据标准化来规范业务数据标准的相关要求。

2. 银行的监管统计制度中应建立EAST报送专项制度,包括按银行全业务在EAST报送中的口径说明、数据来源、补录数据或外部数据来源列示、数据采集和加工逻辑、数据结果验证和交叉核对机制、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建立的制度真正落地是让业务人员理解并贯彻执行,可以通过行内牵头部门组织或者外部专业机构协助行内开展培训、理解EAST5.0内容,协调跨部门合作,并协助梳理全行业务在EAST5.0如何报送,以避免出现漏报、未报,提升业务人员EAST报送内容的理解是保证报送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

咨询业务优势

RIKING作为长期深研各类监管报送,熟悉银行各类业务的资深人员,为银行各业务人员充分理解EAST5.0提供业务咨询和培训服务。RIKING拥有专业的从业咨询师队伍,咨询范围涵盖营运、合规、财务等各个方面。包含新开行监管合规业务咨询监管报表报送业务梳理业务系统差异分析咨询数据治理咨询

RIKING EAST5.0产品优势

1. 数据质量管控平台,对以EAST5.0数据标准为规范的业务数据日常质量管控,在数据源头实现核检明细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通过管控平台及时监测数据不符合EAST5.0标准并产生反馈报告给负责的数据归口部门,通过平台管理形成对监管数据标准化的日常管控流程。

2.EAST5.0监管报送平台不仅包括数据采集、制度发文校验规则、生成数据报等功能,实现与1104、客户风险等报表的交叉校验、大额数据差异和变动分析是EAST监管报送平台的重要功能,来确保数据,RIKINGEAST5.0监管报送平台已配置了与1104报表、客户风险等报表的交叉校验公式,并设置全业务的总分校验、大额数据差异提示,以保障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准确性。

3. 模块化可配置EAST5.0监管报送平台包含校验公式配置化审查流程配置化表单内容配置化自动化任务配置化工作流配置化

4. 用户使用便捷EAST5.0监管报送平台采用一站式布局报送任务统一监控,统一处理保证校验结果清晰提示还可进行批量修改

5.全程留痕可查不仅留存数据修改处理历史痕迹还可留存数据导出记录任务执行记录

6.数据质量监控源数据质量监控及上报数据质量监控

在严监管的趋势下,EAST5.0并不是独立的监管报送工作,充分体现了银行数据治理能力、数据质量管控状况,伴随着银行开始进入数字化转型,银行需要进一步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加强数据质量管控、提高数据应用能力,RIKING一直是银行的坚强后盾,提供全面监管服务,助力银行实现监管报送自动化的同时,平台化有效地管控数据质量,专业咨询团队帮助和提升业务人员掌握监管制度

联系我们

在成立的九年时间里,RIKING已经为国内外数百家金融机构提供成熟可靠的监管合规解决方案。未来,RIKING将致力于为更多合作伙伴共同推进监管科技数字化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如您有相关数据报送业务方面的需求,可直接来电了解更多详情,我们将根据您的需求,提供政策咨询、系统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联系电话:400-921-0806